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2018年财务、药剂人员招聘考核方案
为满足我院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卫生计生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对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药剂人员1名。经过资格审查,符合参考条件的财务专业考生3人、药剂专业考生1人,为保证我院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工作的全过程在区卫计局的领导下,成立彭山区人民医院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余海燕,副组长:倪文萍、方继华,成员:周获、赵伊琳。并请区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长刘利平和医院纪检监察组长邹德平全过程参与监督。
二、考核办法
(一)原则:招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报考者的专业理论、现场应变能力。
(二)考核内容:对报考人员的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其总分相加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总分为100分,理论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三)现场考核具体办法:
1、理论考试:在区卫计局纪检领导和医院纪检组长邹德平的现场监督下,财务专业理论知识试题请财务专业老师命题,药剂专业试题由计算机题库机选命题。
2、面试考试:由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余海燕担任组长、成员由周平、王小谦、谢莉萍、倪文萍、李军、骆丽、方继华、张涛、陈瑾、庞映昭组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工作作风方面的能力。面试题由医院出题,时限为每人7分钟(考生审题2分钟、答题5分钟)。
4、考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11日。其中理论考试时间(15:00-16:00);面试时间(16:00-17:00),地点:彭山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小会议室。
三、录取:招聘工作完成后,根据每个考生的理论成绩和面试成绩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将报考人员的各项得分及排名情况在卫计局和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招聘工作完成后,组织拟招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在区卫计局和医院网站进行公示7天。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者,由彭山区卫计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民医院通知,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聘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有严重违法违规的,取消聘用。
2018年9月10日
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场地安排
笔试室: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小会议室
面试室: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小会议室
候考室: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接待室
二、工作人员安排
总负责人:余海燕
总联络员:周获
工作人员:周获、赵伊琳、
计分员:毛利红
计时员:毛萍